蔣主任委員經國先生
民國四十五年四月廿八日至五十四年六月一日
◎完成東西橫貫公路興建,開發沿線農業、觀光資源,栽培溫帶水果,安置榮民,改善生活。
◎開發新竹海埔新生地,創造榮民就業機會。
◎增加榮民「就學」服務項目,使有志向學榮民,得以繼續完成大專學業或出國深造碩士、博士學位,為國育才。
◎開發棲蘭山森林,運用天然資源,增加國家收益。
◎興建台北榮民總醫院,使榮民獲得更完善之醫療服務。
◎開發東部荒地七千三百餘公頃,使一萬二千頃土地免受災害,並安置大批榮民就業。
◎設立育幼院,收容榮民遺孤。
◎於各縣市成立聯絡中心,辦理生活困苦榮民之濟助、權益維護、亡故善後及病患收容等服務性事宜。
◎領導榮民弟兄興建四百八十三公里公路,修造卅九座橋樑、興辦廿八宗水利工程,十五處港口及九十處重大工程。
◎擬訂「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」報奉行政院核定轉送立法院審查通過,並經總統於五十三年五月十五日明令公布。
◎協調考試院同意舉辦退除役官兵轉任公務人員特種考試,協助退除役官兵取得任用資格並轉任公職。
◎繼續完成美援計畫,設立安置基金。(點閱次數:1220)